一般警察特考
消防警察
高薪6萬的打火英雄
消防局擴編 徵「消防警察」基層人員!!
為增進災害防救能力,各縣市中以北市消防局率先擴編,增設3科,編制員額高達2063人!
再加上警察退休潮,102年需用人數更達400人,想投身打火英雄的機會就在近幾年!
考試名稱 |
消防警察 四等 |
報名日期 |
106.3.10 - 3.20 |
考試時間 |
106.6.17 - 6.19 |
考試資格 |
非警察學校畢業,高中職以上學歷 |
考試方式 |
筆試+體能測驗 |
薪資待遇 |
薪資約55000~61000元,享退休俸.公保.子女教育輔助等 |
ps.體能測驗合格標準如下:
1.男性應考人:立定跳遠190公分以上,跑走1600公尺494秒以內
2.女性應考人:立定跳遠130公分以上,跑走800公尺280秒以內
一般警察特考限制
分流新制放寬年齡限制,讓在職考生更有機會投入準備。
等級 |
二等 |
三等 |
四等 |
年齡限制 |
18~42歲 |
18~37歲 |
18~37歲 |
學歷限制 |
碩士以上畢業 |
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
公私立高中職 |
考試科目
有"◎"符號,表示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有"※"表示採測驗式題目,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計分方式:共同科目和專業科目的平均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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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科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四等
(一般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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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警察 |
◎1.國文(含作文60%.公文20%.選擇20%)
※2.法學知識
(中華民國憲法概要50%;法學緒論50%)
※3.英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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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含修法)
◎5.火災學概要
※6.普通物理學概要與普通化學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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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地點與錄取分發區
考試地點 |
分台北.新竹.台中.嘉義.台南.高雄.花蓮及台東 等8考試同時舉行 |
任用資格 |
本考試及格人員,依法取得警察官任官資格及警察,消防或海岸巡防機關. 學校有關職務任用資格 |
訓練規定 |
1.三等考試錄取人員須經中央警察大學訓練
2.四等考試錄取人員須經台灣警察專科學校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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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轉調 |
及格人員於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六年內不得轉調內政 部或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
分發單位與工作性質
類科 |
分發單位 |
工作性質 |
消防警察 |
內政部消防署及各縣市消防局 |
需24小時輪值服勤,工作範圍包含捕蜂.抓蛇.緊急救護 .救助人命.裝備器材保養.消防水源調查.消防設備檢查 .危險物品查察取締及其他風災.水災.震災.重大爆炸等 災害之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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