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關務化工應考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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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考試
a.英語檢定測驗合格證書或成績單影本
(a)應繳驗考試報名期間前3年內(109年12月26日至113年1月4日)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A2以上,含聽、說、讀、寫4項之同一英語檢定測驗合格之有效成績證明(合格證書或成績單),四個項目須分別達到標準始符合規定;另符合本考試該年度報名期間前3年內合格有效之同一英語檢定測驗聽力、口說、閱讀、寫作成績可合併採計。 (b)英語檢定測驗之採納種類,如(1)全民英檢;(2)多益;(3)托福;(4)劍橋五級英語認證;(5)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6)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7)雅思;(8)外語能力測驗 (c)報名截止日(113年1月4日)前已完成英語檢定測驗,但成績證明(合格證書或成績單)尚未取得者,得檢附英語檢定測驗入場證或應試證明文件影本,並填具准予附條件應考申請書,連同報名表件,於報名期間內寄出申請。
113年關務化工 考試等別、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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