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中山醫校內轉系資訊

 

                             113年 中山醫學大學 校內轉系注意事項

                                 ▲報名時間:113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

                                  正心樓一樓教務處招生組現場收件報名

                             ▲考試日期:113年7/22(一) 

                             ▲放榜日期:113年7/29  16:00

 

                                       詳細應考資格請參閱簡章

洽詢請加Line@

 

 

學系別    

 牙醫學系        

招收名額

2名 (一年級升二年級)

招收

 對象

 1.限大學考試分發或甄選入學分別採計「生物」或「自然」科目成績之學系   

 2. 限上述學生修畢大學部一年級升二年級生(不收降轉生)

應考審

核規定

 1.一年級所修科目無任何一科不及格(含操行、體育成績),並就所修之化學類科

(普通化學、有機化學、生物化學、分析化學擇一)、普通生物學、 普通物理學三科

之成績作為審核。審核之科目,每科成績不得低於 70 分,且每學期學業平均不得低

於 75 分。如審核科目為學年課程,則以上下學 期成績平均計算作為該科目審核之分數。

 2.提供前 3 年內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含以上)通過或相對應之其他英文檢定能力通過

(例如多益 785 分、托福 Internet-based 87分等以上)之成績單或證明書

 3.需選修「牙醫學概論」且成績在 85分(含)以上

 4.審核之學科成績(牙醫學概論、化學類科、普通生物學、普通物理學)

限申請轉系當學年度之成績為憑非當學年度或抵免之成績不予採認

 5.操行成績每學期 82分(含)以上且無記大過處分者

 6.申請轉系學生每學期應至少修習20學分(含)以上

考試

 科目

 1.牙醫學概論 2.素描 3.雕塑 4.口試

成績

 計算

 1. 一年級學業成績總平均佔總成績 20% 2. 牙醫學概論100分佔總成績 35%

 3. 素描 100分佔總成績15% 4. 雕塑100 分佔總成績20% 5. 口試 100 分佔總成績 10%

學系別   醫學系

招收名額

1名 (一年級升二年級)

招收對象

1. 限大學考試分發或甄選入學分別採計「生物」或「自然」科目成績之學系

2. 限上述學生修畢大學部一年級升二年級生(不收降轉生)

應考審

規定

1. 所讀學系限大學考試分發及甄選入學分別有採計「生物」或「自然」科目成績之學系

2. 歷年所修科目無任何一科不及格(含通識教育課程、體育等),需修畢普通生物學、

化學類科(普通化學、有機化學、生物化學、分析化學,擇 一);且成績需達 85 分以上,

總計二科之成績作為審核。每學期學業平均不得低於80分,且該生當學年成績須為該學系

排名前四分之一 如審核科目為學年課程,則以上下學期成績平均計算作為該科目審核之分數

3. 申請轉系同學須提供報考當日前二年內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含)以上通過 或相對應之其它

英文檢定能力通過之成績單或證明書。英檢對應表依據本校語言中心公告最新適用版本

4. 申請轉系學生須修畢原學系規定之歷年必修學分

5. 操行成績每學期 82 分(含)以上且無記大過處分者

考試

 科目

1. 英文 2. 普通生物 3. 普通化學 4. 口試

成績

計算

1. 筆試佔總成績 80% 英文、普通生物及普通化學三科加總後平均成績

2. 口試佔總成績 20% 總成績:筆試成績 80%、口試成績 20%;總成績依高低順序擇優錄取。

學系別    語言治療與聽力學系-聽力組
招收名額

 3名 (一年級升二年級) 

招收對象

限修滿大學部一年級以上學生

應考審

規定

1.修業滿一學年以上,其各必修科目應完全及格,且累計成績排名需達該 系(組)前 50%

2.操行成績達 80 分(含)以上且無記大過處分者

3.申請轉系(組)學生均只得申請轉入本系二年級

4.降級轉系(組)者,其應修學分數及必修科目,應依轉入年級學生入學學年度必修科目

學分表之規定;其在二系(組)重複修習之年限,不列入本系 之最高修業年限併計

考試方式

口試

成績計算

總成績 100 分

1. 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總成績 30%

2. 自傳(限 2000 字內)佔總成績 20%

3. 口試成績佔總成績 50%

學系別    語言治療與聽力學系-語言治療組
招收名額  1名(一年級升二年級)
招收對象 限修滿大學部一年級以上學生

應考審

規定

1. 修業滿一學年以上,其各必修科目應完全及格,且累計成績排名需達該系(組)前 50%

2. 操行成績達 80 分(含)以上且無記大過處分者。

3. 申請轉系(組)學生均只得申請轉入本系二年級

4. 降級轉系(組)者,其應修學分數及必修科目,應依轉入年級學生入學學年度必修科目

學分表之規定;其在二系(組)重複修習之年限,不列入本 系之最高修業年限併計

考試方式 口試
成績計算 1.口試成績 2.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 3.自傳成績
學系別  物理治療學系
招收名額  6名(一年級升二年級生) 
招收對象

限修滿大學部一年級以上學生

應考審

規定

1. 修業滿一學年以上,其必修科目成績必須完全及格

2. 操行成績達 80 分(含)以上且無記大過處分者

3. 修業滿一年學生得轉本學系二年級

考試方式 口試
成績計算 1. 口試成績 2. 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
學系別 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
招收名額 6名 (一年級升二年級)
招收對象 限修滿大學部一年級以上學生

應考審

規定

1.各學年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含)以上且無記大過處分者

2.申請轉系學生其申請轉系前每學期應至少修習 18 學分(含)以上

考試方式 口試
成績計算

1.歷年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佔總成績 20%

2.口試佔總成績 80% 依上列兩項成績合計後,所得之總成績擇優錄取之

學系別 物理治療學系
招收名額 6名 (一年級升二年級生) 
招收對象 限修滿大學部一年級以上學生

應考審

規定

1. 修業滿一學年以上,其必修科目成績必須完全及格

2. 操行成績達 80 分(含)以上且無記大過處分者

3. 修業滿一年學生得轉本學系二年級

考試方式 口試
成績計算 1. 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 佔總成績 40% 2. 口試成績 佔總成績 60%
學系別 職能治療學系
招收名額 2名 (一年級升二年級)
招收對象 限修滿大學部一年級以上學生

應考審

規定

1.修業滿一學年以上,其各必修科目成績必須完全及格

2.降級轉系者,其在二系重複修習之年限,不列入本系之最高修業年限併計

考試方式 口試
成績計算 總成績 100 分 1. 口試成績佔總成績 60% 2. 歷年在校成績 佔總成績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