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元進階智庫線上課程服務契約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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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審閱權 |
本契約於中華民國修業起經消費者攜回審閱7日。(契約審閱期間至少為五日) 學生簽章: 學員聯絡電話:公司簽章:高元進階智庫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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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約人 |
學生:學員(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高元進階智庫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書,約定下列各條款共同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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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條 | 甲方於中華民國修業起收受本定型化契約書。 | ||
第 二 條 | 就讀班別 :
班別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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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事項:備註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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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條 | 修業期間:
自中華民國修業起至修業迄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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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條 | 報名收費手續
(一)報名手續 (1)首頁提供免費試聽課程,甲方應在報名前充分了解乙方之上課形式。 (2)報名費用皆已包含教材費,但不包含參考書及書籍費用(所謂參考書籍,為老師上課額外建議同學自行購買之書籍)。 (3)舊生續報課程,相同教材不得再領。 (4)費用未包含題庫班之費用,如需選讀最新開設之題庫班,需自行向高元進階智庫提出申請。 (5)繳費方式:學員應透過郵政劃撥、銀行匯款、ATM轉帳或代收款單位儘快繳清。 (i)分期付款學員,請按照約定日期繳納,逾期,課程將自動關閉。 (6)乙方收取甲方費用後,應開列正式上課證交由甲方收執。 (7)乙方收取甲方費用後,即須給予正式學員之帳號密碼。﹝申請流程須五個工作天(不包含假日)﹞。 (8)本班學員考取考試,同意高元及所屬機構刊登榜單。 (9)線上課程採點數制,不同年度的課程,點數不可共用。 (二)繳費金額:本課程公告售價是 公告售價 元,享優惠價 繳費金額 元。 繳費總金額 繳費金額 元 (三)繳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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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條 |
退費手續 (1)甲方自報名後七日內且上課未達5次者(開啟帳號算一次),若發現不滿意情形,可提前終止契約並要求乙方全額退費,乙方不得藉故推託辦理。 (2)甲方提前終止契約後,已書寫過之教材,每科收取新台幣1000元之教材費用。 (3)退費作業以電話、傳真或e-mail告知。 (4)退費金額核算日期以接到退費申請為準,退費金額核算須待學生講義退回後開始作業。 (5)乙方開課給甲方超過7日後,甲方若於下列狀況下,要求退費,將無法獲得全額退費。 1.學期未滿1/3,且上課時數未達時數1/3者,核退50%。 (6)乙方將視情形酌收退課手續費,已觀看使用課程,退課申請時,每堂課收費600元。 (7)報名課程:因個人因素辦理退費,依照教育部規定。學員如享有多科合報優惠,退費時將依保留科數重新計算應繳費用,而非以總價除以科數來計算單科費用。報名時,另外贈送之課程,退課時需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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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條 |
使用線上課程配備要求 (1)硬體設備:為讀取線上課程,甲方必須有電腦且可上網,上網速度建議為,中華電信16M/3M光纖上網。 (2)軟體: 電腦作業系統:Windows 7 以上版本(需為正版軟體),瀏覽器Edge或chrome。 蘋果作業系統:蘋果筆電、手機、平板,若無法觀看,請在app store下載chrome瀏覽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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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條 |
損害賠償 1.甲方有以下各款情形之一者,而造成乙方權益受損,應對乙方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1)蓄意入侵或破壞線上學習系統導致高元進階智庫或其他學員權益受損者。 (2)未經授權擅自重製、散播課程或教材內容而侵犯乙方或他人著作財產權者。 (3)本班教材僅供學員使用,不得翻印、轉借、出租或出售他人。 (4)學員或第三人就本班授課教師之上課內容及依此上課內容所製作之筆記、圖表,未經本班同意 不得公開、重製、販售。 2.有以下各款情形之一者,致甲方無法讀取線上課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費或賠償: (1)因不可抗拒之天災,而導致線上學習系統全部或一部無法運作者。 (2)甲方個人或甲方所使用網路業者之電腦軟硬體設備不符合第六條之線上課程配備要求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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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條 | 資料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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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九 條 | 終止契約
1.甲方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乙方得終止契約,甲方不得繼續上課並不得依第五條規定要求退費。 (1)未經授權擅自重製課程或教材內容而侵害乙方或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乙方有權立即停止線上上課權利,甲方亦不得提出申請退費或賠償未完課程權益。 (2)將自己或其他學員帳號交付予甲方以外之第三方使用而導致乙方權益受損。 (3)蓄意入侵或破壞線上學習系統導致高元進階智庫或其他學員權益受損者。 (4)透過網路學習平台從事非法行為,或蓄意干擾其他學員上課,使乙方或其他學員權益受損者。 2.高元進階智庫倘有未依照本契約載明事項確實執行之情形,甲方得終止契約並要求高元進階智庫退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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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條 | 未盡事宜之處理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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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一 條 |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同意書之解釋及適用,以及會員因使用本服務而與線上補習班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應依中華民國法令解釋適用之。因本合約所生之爭議,以台灣台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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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約書人 學生(簡稱甲方): 姓名: 學員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設立代表人姓名: 楊思敏 聯絡電話: (06)2225399 核准立案名稱全名:高元進階智庫有限公司 變更登記日期文號:113年08月30日府經商字第11300469460號 地址: 台南市民族路二段67號三樓 傳真: (06)2226871 電子郵件: gole.group@msa.hinet.net 網址: http://www.gol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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